2021年,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,扬州市发改委(信用办)协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,全面完善信用工作机制,优化信用平台网站功能,强化信用信息归集,深化信用监管和应用,各项工作成效显著,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。
不仅实现“三示范”:一是以优异成绩创成了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,被国家发改委作为典型经验推广;二是在全国信用信息平台网站观摩决赛中荣获市级组第一名,平台网站获得全国示范称号,受到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表彰;三是扬州市“一房一价”价格备案承诺书荣膺“全国市场类信用承诺书示范样本”。
而且实现“三率先”:一是率先在全国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率降至零;二是率先在全省出台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;三是率先在全省完成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。